抱琴不明白,为什么十五总要跟自己天生的美貌过不去。
在她贫瘠的二十年阅历中,人人都认为,只要有条件,姑娘家就该永远打扮得漂漂亮亮、永远需要惹人疼惜。
而嫁一个怜她爱她的好丈夫,更该是一个女人的毕生所求。
抱琴只恨自己重病缠身,这辈子再无可能。
但十五正值豆蔻年华,又快成为正式暗探了。往后跟教头学武功长本事,在大人面前多露脸得赏钱,攒够了赎回卖身契离府,说不定还能在外置办点小生意,何愁讲不到好郎君?
麻脸十五故意冲她咧了咧嘴,露出一口白牙。
尖利虎牙配上满脸麻痂,说不出的狰狞可怖。
吓得抱琴转过头去,不肯再看。
“抱琴姐,他们都说你得了风邪,从不敢靠近我们这屋。但实际上,是花柳病吧。”
十五躺回自己的破榻,枕着手臂轻声发问。
抱琴身子一僵。
她猛地转过头,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厉色,想用最脏的话骂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丑丫头。眼泪却先一步涌出来,堵住了刚到喉咙的秽语。
十五没有看她,望着藏在阴影里的房梁。
“倘若我露了本来样貌,让平大人或几个管事的瞧见,那也迟早像你曾经一样,被带进摇红院成为家伎。”
她声音很轻,像在自言自语。
“去学歌舞,再去伺候那些大人想要巴结的达官贵人,任人羞辱。”
“最后,带着一身病,躺回这间破屋子等死。”
十五闭上眼,原本越来越轻的嗓音里渐渐涌出一抹骨子里的执拗:“我才不要过这种生不如死、任人糟践的日子!还不如当个所有人看都懒得看一眼的丑暗探,起码到时候死得痛快,不用受零碎罪。”
这丫头一点都不顾别人情绪,净说大实话。
抱琴听得伤心欲绝,眼泪淌了满脸,和着脓疮渗出的黄水,整张脸又疼又痒又难看。
她想反驳,想说摇红院的姑娘们也有风光无限的时候,想说不一定每个家伎都会落得这般下场,想说她们当中很多人被高官富贾抬进府里当了妾室……
可她看看自己溃烂的双手,看看这间弥漫着腐臭味的破屋子,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。
过了一炷香后,抱琴泪终于流干。她艰难地翻身,瞧着十五平躺的侧颜,暗自猜测这古怪丫头到底是何来历。
说话一套一套的,不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难道是什么发卖成奴隶的罪臣之女?
随后,十五坐起身来。
倒不是因为抱琴的目光太过灼热,而是外间响起了由远而近的踩水声。
人还在数丈开外,十五己推开遍布蛀痕的木门。
“十五,是我!”
一个看起来十西五岁的圆脸少年飞跑而来,手里撑着把破了个大洞的油纸伞。跑得太急,一脚踩进门口凹陷处深深的积水里,溅了半身雨水。
他三步并作两步蹿进屋内,收起伞往门框上一靠,拍了拍灰麻衣上沾着的水珠,端起桌上茶壶就往嘴里灌。
“阿九,慢点喝。”十五拍了拍少年的背。
少年灌了半壶凉水,这才长出一口气,抹了抹嘴。
抱琴瞪着来人,怎么看怎么不协调。再定睛时,骇然发现他只剩一只耳朵,另一旁光秃秃的,只剩一个小小的耳洞,竟被人贴着脸侧生生割掉了一整只耳朵。他的伤口早己愈合,留下一道狰狞旧疤,自鬓角延伸至下颌。
这显然又是个残废的编号暗探。
阿九放下茶壶,朝门外张了张,确保无人,方拉着十五衣袖鬼鬼祟祟地问她:“你真的决定好了?”
成为一个暗探,表面看起来似乎不错,能识字习武、学到很多东西,甚至会得到不菲的月钱,但实际上危险程度与随时可弃的死士也没什么区别。
都是消耗品。
交代下的任务没完成好会死,被人发现了会死。
甚至有时候平大人与那些同大人交好的达官贵人看不顺眼了,也会死。
他们多为残障少年,几乎谁都看不顺眼。
十五抬起遍布红疹黑麻的肿脸,没有说话,只是坚定地对他点了点头。
来到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平府,本就是她一厢情愿。
她要一步一步接近平隐,成为他的心腹暗探,知晓他的所有秘密,再亲手将他送上断头台。
两年前,后秦大将军平隐率领的三万平家军,在边境被邻国北周、北戎联手击溃。逃亡时摔落下马,身负重伤,武功尽失,差点再也站不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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