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伯声音落下的瞬间,李逸之的动作骤然顿住。
怀里的大乔浑身一僵,像受惊的兔子一样,一下跳了起来。
小乔也连忙收回手,头埋得低低的,脸颊红得快要烧起来。
李逸之眼底翻涌的燥意瞬间褪去大半,取而代之的是一贯的沉稳清明。
李逸之轻咳了一声。
目光扫过两个浑身湿透、脸颊绯红的丫鬟,声音比平时哑了几分:
“愣着做什么?去换身干净的衣裳,别着凉了。”
大乔小乔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羞涩和那点落空的期待。
从木桶中站了出去,齐齐屈膝行礼,声音软得像棉花:“是,少爷。”
两人转身往外走的时候,脚步都还有些发飘。
走到门口,还忍不住回头,偷偷看了一眼木桶里的人,眼神柔柔的。
等到两人出去后,李逸之扯过搭在屏风上的干布擦了擦身子。
拿起准备好的衣衫,一件件穿上。
穿戴整齐后,推开门,走了出去。
常伯站在廊下,佝偻着背,手里提着一盏灯笼。
看到李逸之出来后,走上前,低声说:
“少爷,镇抚司那边传来消息,长公主刚刚下了新的手令。
撤了苏仙筠的判决,将她释放了。
一柱香前,苏仙筠己经回到了绮梦楼。”
李逸之的眉峰微挑,这个结果,在他的意料之外。
他原本以为,周昭玥她会就把人一首扣在死牢里。
以此来要挟他。
等着他前去服软求饶。
没想到这么快就放了,应该是舆论起了作用。
‘那位’不想看到皇室声誉受损,介入了这场“风月纠纷”。
“还有别的事?” 李逸之抬眼看向常伯,从他紧绷的神情里,看出来还有后续的消息。
常伯连忙点头,然后拿出一封信,递了过来。
李逸之接过来一看。
信封写着:李逸之公子亲启。
李逸之拆开涂着火漆的封口。
展开里面的信纸:
闻君以《将进酒》名动京华。
瀚山不才,以诗立身。
今定于三日后午时,在绮梦楼设下诗会,邀君当面斗诗。
以笔墨定高下,以才学辨真伪。
盼君赴约,勿负盛名。
许瀚山。
笔锋如刀,带着凌厉的战意,向李逸之发出挑战。
常伯见李逸之看完,语气里带了几分怒意,说:
“几个以吏部尚书家的公子王景元为首的勋贵子弟,在外面西处放话。
说您那首《将进酒》,根本不是您自己写的。”
“他们说,您是定国公府的武勋子弟,根本不可能写出这等千古佳作。
定是花重金买了寒门士子的诗文,拿来沽名钓誉。”
李逸之闻言,非但没怒,反而嗤笑了一声。
他倒是忘了,这京城里最不缺的,就是眼高于顶、见不得别人好的勋贵二代。
他沉寂十年,谁都以为能踩他一脚。
如今一朝名动京城,自然有人红了眼。
常伯见他不动怒,继续往下说:“这些人不光西处散播谣言。
还特意去请了上一科的金科状元许瀚山,在绮梦楼摆下诗会,要当众和您斗诗。”
放话要在全京城文人面前,拆穿您买诗盗名的真面目。
让世人知道,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有才之人。”
这话一出,李逸之眼底的笑意更深了。
他正愁没机会,把《将进酒》攒下的声望再往上推一个台阶。
这群人就主动把枕头送了过来。
许瀚山,金科状元,《花间赋》的作者,京城文坛公认的青年才俊。
赢了他,就等于彻底坐实了自己的才学。
再也没人敢质疑他的诗才,天下人只会更敬他、服他。
到时候,他拥有着这股文坛声望,说出的话才更有分量。
这哪里是挑衅,分明是送上门来的机缘。
常伯看着他神色淡然,忍不住急声道:
“少爷,这许瀚山可是正经的金科状元,才华横溢,在文坛声望极高。
王景元这群人摆明了是设了局,就等着您往里跳,万一……”
“没有万一。”
李逸之打断了他的话,声音平静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底气。
他脑子里装着整个华夏历史上的千古名篇。
别说一个当朝状元,就是把诗仙诗圣请到面前,他也有一战之力。
这场斗诗,他赢定了。
“答应他们。” 李逸之靠在桶壁上,淡淡开口,“绮梦楼的诗会,我应下了,准时赴约。”
“另外,让烛龙把消息散出去,最好是全京城的人都来观战。”
“他们想让我身败名裂,我就借着这个机会,让全京城的人都看看,我到底是不是浪得虚名。”
常伯看着他眼底的锋芒,瞬间定了心神,躬身领命:“是,属下这就去办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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